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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「護眼護照」使用說明!.....2024/1/8 上午 11:20:14  

1.為什麼建議持「護眼護照」至合作醫療院所檢查?

因為現階段小朋友的視力可是千里眼,眼部的肌肉可以隨時調整看近看遠,一整天用眼上課寫作業下來,眼部肌肉難免會稍微緊繃,這時候測量視力有可能會被判定近視,沒有這麼準確,這時候就要進行「散瞳劑」檢查,讓肌肉完全放鬆下來,再測得一次視力。這時可以知道孩子是否為真性近視,還是只是假性近視,提醒家長,在20世紀的現代醫學研究顯示人類的眼球發育為:0到3歲嬰幼兒應有150度到200度的遠視度數;4到6歲幼兒應有100度到200度的遠視度數;7到8歲應有100度的遠視度數,而9到12歲則至少應有50度以上的遠視度數。近視是一種疾病,請家長務必重視孩子的眼睛健康!

2.護眼護照限本人使用,可至合約醫療院所免費施作視力檢查,請勿轉介或冒用他人之名使用,如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查獲,將取消持有人使用資格及需自費負擔該次檢查費用。

3.請注意本服務視力檢查施作期限,逾期將無法予以補助。

4.護眼護照如有遺失、毀損或汙穢無法辨識者,請向學校健康中心申請補發,補發以「護眼卡」為主、以1次為限,請妥善保管。

5.護眼護照經翻拍、影印、逾期或塗改者無效。

6.補助期間: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(112學年六年級學生補助至113年6月30日止)。

7.眼科合約醫療院所資訊https://health.gov.taipei/cp.aspx?n=2E8D47063E8BE642&s=960BA18F7389AD50

相關連結:https://health.gov.taipei/cp.aspx?n=773ACB7EACF1B744&s=907AFB40FA3CEA1F
附加檔案 1:愛要及時宣傳海報.pdf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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